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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部署开展2013年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1-02 13:58:47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3〕2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13年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决定9~11月,在全国水利系统自下而上分地方自查自纠、水利部集中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对各地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是为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按照监察部《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水利部《2013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的。为确保检查成效、减轻基层负担,此次检查将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情况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一并开展。

      《通知》确定本次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是,紧密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合力,全面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督促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强化建设质量管理,严肃查处项目监管履职中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通知》明确了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情况;二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三是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情况;四是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监管情况;五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六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月,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水利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集中检查阶段。11月上中旬,水利部会同监察部组织检查组赴有关省(区、市)进行集中检查,水利部稽察办组织对辽宁辽西北供水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专项稽察。三是整改落实阶段。11月30日前,水利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各地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对严重影响水利改革发展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监察部将会同水利部对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约谈后仍不整改落实的,监察部将进行问责。

      《通知》强调,本次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统筹兼顾,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整改落实,确保监督检查成效,以监督检查推动当前水利重点工作的扎实推进。要严肃执法执纪,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并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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